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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风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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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风建设制度

浏览次数:     时间:2016年11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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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成立院行风建设考评小组,加强对行风建设的领导和考评工作。

2.由行风建设考评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、切实可行的、适合本院实际的《行风建设考核细则及考核办法》,定期进行行风教育。

3.建立院、科二级考评体系,定期进行行风建设的考评工作。

4.考评小组人员要认真负责,严格按照《行风建设考核细则及考核办法》进行考核,并做到有记录,有处理结果,有改进措施。

5.医务人员的行风考核结果,要作为聘任、任职、晋升以及年终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。

6.对于行风考核优秀的个人和科室,应给予表彰和奖励,并定期将好医生、好护士、好科室上光荣榜。

7.对行风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及相应的处罚。

8.院行风建设考评小组定期召开会议,分析行风建设形势,及时向院领导反馈,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。

9.由行风建设考评小组制订本院的行风教育计划,把医务人员的行风教育纳入制度化的轨道。

10.建立较完善的监督机制。定期在门诊、住院病员中进行行风建设测评(发满意度调查表),设立行风建设投诉电话,投诉信箱,投诉台,聘请行风监督员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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